市直、县(市、区)直各单位,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河金管委[2015]1号)、《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河金管委[2015] 8号)、《关于办理租房提取等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河金管[2016] 34号)等一系列新政策措施,加快释放结余资金,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不明确、不具体的地方。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对我中心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参照其他兄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提供的材料。
(一)缴存职工购买一手商品房的,应在付清房款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提出提取申请,付清房款之日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清房款日期计算。
(二)缴存职工购买二手住房的,取得已经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三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三)缴存职工购买集资建房(市场化运作建房)的,应在支付房款并取得付款票据之日起三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大修自住住房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修要求,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认定的C级(含)以上房屋危房鉴定报告的房屋。
二、明确装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自住住房装修贷款的提取额度和材料。
(一)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对该房屋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证明材料、房屋装修合同( 或装修预算书)和装修住房付款票据(票据要有出售材料单位的公章)。
(二)缴存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装修贷款的,提供的《借款合同》要与房屋抵押清单、《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信息相一致,提取金额以房屋面积和已经偿还的贷款本息综合计算,当该套房屋面积乘以每平方米500元的住房装修价格低于已经偿还的装修贷款本息的,以房屋面积乘以每平方米500元的住房装修价格计算提取金额。房屋面积乘以每平方米500元的住房装修价格高于已经偿还的装修贷款本息的,以已经偿还的装修贷款本息计算。最高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建筑面积140平方房屋的装修价格。
(三)每个缴存职工家庭以偿还自住住房装修贷款和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7万元。
三、明确租房提取的提取时间和金额
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以租赁合同期内实际租房截止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当月时间为准。不能以预付的房租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及其他关于租房提取的规定按原有政策执行。
四、其他相关问题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真实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证,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将骗提的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档案( 系统),并提交人民银行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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